沈家本:清末法律改革第一任
文章出自:中華遺產(chǎn) 2009年第09期 作者: 姜濤
人命關(guān)天。因此清廷實行死刑監(jiān)候案件由中央行政要員秋審制度,但這種制度存在諸多弊病。圖為清末 法律改革家沈家本對秋審制度提出修改建議的手稿。攝影/余榮培
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楊乃武與小白菜案,由于曾被搬上銀幕而廣為人知:余杭知縣劉錫彤挾私報復(fù),污指余杭舉人楊乃武授意葛畢氏(小白菜)謀害其夫葛品連一案,經(jīng)余杭縣、杭州府、浙江省層層審理,二人屢次屈打成招又屢次翻供。由于地方辦案人員官官相護(hù),欺罔朝廷,遂激起杭州士人聯(lián)名上告,希望由刑部重審。但是刑部以不過問地方案件為借口,不愿接管這個燙手案件,直到一份《欽差查辦事件》的奏折被呈遞到兩宮皇太后手上,慈禧太后見此案疑點重重,下諭“將此案交刑部徹底根究,提京審問”,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才終于真相大白。那么,這一份起到重要作用的奏折是誰寫的呢?乃是時為刑部候補(bǔ)郎中、后被稱為“中國近代法律改革第一人”的沈家本。
認(rèn)識沈家本
書寫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奏折,只是沈家本早年在刑部仔細(xì)研讀案宗之作。后來他外放地方官員,直接審理了一系列案件,才真正展示了他的不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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